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论《葬书》对风水理论建构的意义
时间:2019-03-09 来源:蓬莱周易研究会 阅读数:3665 次 【收藏本页

 

论《葬书》对风水理论建构的意义

刘 彬

摘要:风水学理论要建立起来,首先要解决三个前提或基本问题:某个地点比其它地方更有利于建造宅第或坟墓;一旦获得和占有了这个地点,生活在这个地点的人或埋葬在这个地点的祖先的子孙后代,都会受到这个地点的吉祥影响;吉祥地点只能按照风水的原则通过对这个地点的考察而获得。《葬书》解决了这三个前提问题,把风水理论的基本框架建立起来,确立了自身在风水学史上 “经”的地位。从《葬书》的“注”来看,风水学的阴宅理论是属于儒家的。儒家的生死观念和慎终追远的思想,以及讲究立庙祭祖的礼仪,是阴宅风水学“反气入骨”理论的重要前提。只有站在儒家文化大视野下,才能更清楚地认识风水学。

 

一、郭璞与《葬书》

郭璞(公元276—324年),晋朝人,字景纯,河东闻喜人。据史书记载,当时有一位姓郭的先生客居河东,精通占筮。郭璞跟从他学习,这位先生传授给他《青囊中书》九卷。《青囊书》是古代讲数术风水的书。读了《青囊中书》以后,郭璞就精通天文、五行、卜筮等数术,水平很高,即使汉代著名的易学家京房和三国时的数术家管辂都不能超过他。后来郭璞的一个门人叫赵载的,偷了他的《青囊书》,结果还没来得及看,就被火烧掉。相传,郭璞当年曾经相土寻址,营建温州城。据《浙江通志》、《温州府志》记载,郭璞曾相建温州城。“初谋城于江北,郭璞取土称之,土轻,乃过江”。后经权衡,认为江南吉,始筑城。经今日地质勘探证实,温州城的地质情况也确实优于江北。1从这些记载看,郭璞应该精通风水。

《葬书》旧题为郭璞所著,但是否真正是郭璞所著,历来说法不一。此书的形成可能是在宋代,但此书是根据前代的著作增删改编的,其中所引用的经文,其产生时代较早,可能与郭璞有关。

《葬书》成书以后,受到一些著名的学者和数术家的高度重视,后来一些搞方术的人给这本书增加了一些内容,最多时有二十篇。这样《葬书》的内容就变得驳杂不纯。朱熹的一位学生蔡元定,是著名的易学家,精通古代数术。他认为这二十篇的《葬书》有些芜杂,进行了整理,删去了十二篇,留下八篇。元朝一位著名的易学家吴澄,又进一步作了整理,把全书分为《内篇》、《外篇》和《杂篇》。吴澄弟子刘则章作了注释。1后来数术家非常推崇《葬书》的理论,把这本书改称为《葬经》。

众所周知,古代一门学问或一个学派最重要、最核心的的那部分文献,才能称为“经”。如儒家最重要的文献,称为“五经”,其中第一经就是“易经”。道家最重要的文献,称为“道德经”、“南华经”等等。称为“经”的这些文献,应该符合这样的条件:它解决了这个学派或这个学问的理论前提或者说最基本的问题,把这一学派的理论系统建构起来了。那么,《葬书》既然能被称为风水学的“经”,我们就来看看它是否符合这样的条件,或者说,《葬书》是否解决了风水学的理论前提或基本问题,是否建构起风水理论系统。

首先我们来看风水学的前提或基本问题是什么。

 

二、风水学的三个前提(基本问题)

北京大学于希贤教授认为,风水学有三个前提或基本问题:

第一,某个地点比其它地方更有利于建造宅第或坟墓。

或换言之:为什么一个地方比其它地方更吉祥?为什么某些地方吉祥,而另外一些地方凶邪?

第二,一旦获得和占有了这个地点,生活在这个地点的人或埋葬在这个地点的祖先的子孙后代,都会受到这个地点的吉祥影响。

或换言之:埋葬在吉地的祖先的子孙后代或处于吉地的人为什么能获得吉祥?怎样才能获得吉祥? 

第三,吉祥地点只能按照风水的原则通过对这个地点的考察而获得。1

或换言之:有哪些风水原则呢?

 

三、《葬书》对三个前提问题的回答

研究《葬书》,可以发现它对这三个前提问题都作了回答。

(一)《葬书》对第一个问题的回答。

关于风水学第一个前提问题“为什么一个地方比其它地方更吉祥?为什么某些地方吉祥,而另外一些地方凶邪?”《葬书》的回答很简单,也很扼要,一句话:“乘生气。”

看《葬书》原文:

经:夫阴阳之气,噫而为风,升而为云,降而为雨,行乎地中而为生气。……五气行乎地中,发而生乎万物。

注:阴阳之气,即地中之生气。故噫为风,升为云,降为雨。凡所以位天地育万物者,何莫非此气邪?五气即五行之气,乃生气之别名也。夫一气,分而为阴阳,析而为五行。虽运于天,实出于地。行则万物发生,聚则山川融结。2

这段话的意思是说:地下运行有两种气,一种是生气,一种是杀气(或死气)。阴阳和谐、五行得当的气,运行于地下,就是生气。生气古人也称为“一元之气”,元是开始的意思,一元之气就是宇宙创生之气。反过来说,阴阳失和、五行失当的气,运行于地下,就是杀气(死气)。生气滋养万物,使万物蓬勃地生长、活泼地运动,使万物充满生机。而杀气则使万物衰老而走向死亡,使万物呈现走向毁灭的趋势。

可见,生气在地下并非无处不在,一些地点存在生气,另一些地点则是杀气。得到生气的地点吉祥,得到杀气或衰气、死气的地点则凶邪。

(二)《葬书》对第二个问题的回答。

关于风水学第二个前提问题“处于吉地的人为什么能获得吉祥?怎样才能获得吉祥?”《葬书》的回答也很简单,也很扼要,一句话:“反气入骨,以荫所生。”

看《葬书》原文:

经:盖生者气之聚,凝结者成骨,死而独留。故葬者反气入骨,以荫所生之法也。

注:乾父之精,坤母之血,二气感合,则精化为骨,血化为肉,复藉神气,资乎其间,遂生而为人。及其死也,神气飞扬,血肉消溃,惟骨独存。而上智之士,图葬于吉地之中,以内乘生气,外假子孙思慕,一念与之吻合,则可以复其既往之神,萃其已散之气。盖神趋则气应,地灵而人杰。以无为有,借伪显真,事通阴阳,功夺造化。是为反气入骨,以荫所生之法也。

古人认为,人生而为人,是由三种气聚合而成的:精气、血气和神气。精气是从父亲那里来的,血气是从母亲那里来的。精气化为骨头,血气化为肉体。骨头、血肉再加上神气,一个活生生的人就出现了。人死的时候,神气飞扬离去,血肉消解,只剩下骨头还存在那里。聪明的人把故去的父母葬在吉地之中,这样一方面利用吉地中的生气,另一方面借助子孙对父母的思念之情,与故去父母产生感应,从而使父母的神、气回复回来,返回聚集到遗骨之中,从而庇护子孙后人。这就叫做“反气入骨,以荫所生”。

可以看出,“反气入骨”有两个条件:一是埋葬故去父母的地方要有生气,并能利用上。二是要有子孙后人虔诚的思慕之情,并与之感通。

这里有两个问题需要讨论:

第一,聚而为人的本有三种气,即神气、精气和血气,那么返回遗骨的“气”是哪些呢?血气不可能,因为血肉已消散。那么,是只有精气呢?还是包括精气和神气?《葬书》的经文没有明确地说,而“注”似乎认为包括神气和精气。但骨头本来是精气凝聚而成的,说精气返回遗骨很好理解,说神气返回遗骨就较难理解。从下面的讨论可知,古人把神是理解为气的。因此,神气和精气返回遗骨就好理解了。总之,《葬书》已很明确地说明,只有故去父母的气返回遗骨,才能庇护活着的子孙后人。

第二,从《葬书》的“注”来看,风水学的阴宅理论是属于儒家的。因为“反气入骨”,必须要有故去父母的遗骨。现在实行火化,有些人要求火化工把故去父母的遗骨留下来,就是出于这种考虑。佛家是不要这个遗体的,认为人的肉体是臭皮囊,是一烧了之的。道教的目的是要成仙的,是肉体飞升而去,是肉体成仙,不留下形体。而与佛家、道教不同,儒家对生死另有一套自己的看法的。对此,我们必须先来考察一下。

在儒家的经典文献《礼记·祭义》中,记载了孔子与其弟子宰我讨论“鬼神之名”的事:“宰我曰:吾闻鬼神之名,不知其所谓。子曰:气也者,神之盛也。魄也者,鬼之盛也。……众生必死,死必归土,此之谓鬼。骨肉毙于下,阴为野土,其气发扬于上,……神之著也。”唐代的孔颖达注曰:“人之死,其神与形体分散各别,圣人以生存之时,神形和合,今虽身死,聚合鬼神,似生人而祭之,是圣人设敎致之,令其如此也。鬼,归也。归土之形,故谓之鬼。骨肉毙于下,阴为野土,人气为神,人生则形体与气合而生,死则形与气分,人气之精魂发扬而升于上为神灵,光明也。”1把孔子的话和上面《葬书》的注对比,就可看出其意思是一样的。这说明《葬书》的思想是属于儒家的。

儒家对于人死亡的这套理论,概略言之,就是慎终追远和立庙祭祖。

儒家经典文献《论语·学而》记载有孔子弟子曾子的话:“慎终追远,民徳归厚矣。”孔安国注曰:“慎终者,丧尽其哀也。追远者,祭尽其敬也。”2梁代皇侃疏:“慎终追远者,慎终,谓丧尽其哀也。丧为人之终,人子宜穷其哀戚,是慎终也。追远,谓三年之后,为之宗庙,祭尽其敬也。三年后去亲转远,而祭极敬,是追远也。一云,靡不有久远之事,录而不忘,是追远也。”3宋邢昺疏:“慎终者,终谓父母之丧也,以死者人之终,故谓之终。执亲之丧礼,须谨慎,尽其哀也。追远者,远谓亲终,孝子感时念亲,追而祭之,尽其敬也。”4虽然是曾子所说,但“慎终追远”作为儒家的重要思想,是毫无疑问的。

一些易学家认为,《易经》萃卦的卦辞反映了儒家祭祖的思想。《易经·萃》:“萃,亨,王假有庙,利见大人,亨,利贞。”朱熹注曰:“王假有庙,言王者可以至于宗庙之中,王者卜祭之吉占也。《祭义》曰‘公假于太庙’,是也。庙所以聚祖考之精神,又人必能聚己之精神,则可以至于庙,而承祖考也。”5又说:“大率人之精神萃于己,祖考之精神萃于庙。”6又如龚焕注曰:“王者致祭于宗庙,以己之精神,感格祖考之精神,所以为萃也。”1清代李光地注曰:“王假有庙者,神人之聚也。”2这些注解,都很好地阐述了立庙祭祖的意义。

因此,只有以慎终追远的态度,在庄严肃穆的祖庙祭祀中,子孙后代将自己虔诚的对祖先的思慕之情感发出来,才能将聚集在宗庙中的祖先精神与自己的精神相感应、相贯通,才能将祖先的神气和自己的神气相感应、相贯通。《葬书》认为,也只有在此时此景下,祖先的神气才能返回聚集到他的遗骨之中,才能对他的子孙后代产生良性的庇护作用,才能消减子孙可能遭受的灾祸,才能给他们带来平安吉祥。

因此,儒家的生死观念和慎终追远的思想,以及讲究立庙祭祖的礼仪,是阴宅风水学上“反气入骨”的一个重要前提。如果不能践履儒家的上述思想,即使有遗骨、神气和精气,神气和精气也是不能返回遗骨的。因此,风水学,特别是阴宅风水学,是儒家文化大系统的一部分。只有站在儒家文化这个大系统的角度上,才能更清楚地认识风水学。

总之,《葬书》解决了风水学的第二个基本问题,明确指出:“反气入骨”就能“荫生人”。也就是说,因为反气入骨,所以埋葬在吉地的祖先的子孙后代能获得吉祥。

(三)《葬书》对第三个问题的回答。

关于风水学第三个前提“吉祥地点只能按照风水的原则通过对这个地点的考察而获得”,《葬书》通过建构系统的风水理论,而回答了这个问题。

    此理论有五大要点:

1、乘生气说。

由以上两大前提,《葬书》提出阴宅风水学的第一要点——乘生气。来看原文:

经:葬者,乘生气也。

注:生气即一元运行之气,在天则周流六虚,在地则发生万物。天无此则气无以资,地无此则形无以载。故磅礴乎大化,贯通乎品汇。无处无之,而无时不运也。且夫生气藏于地中,人不可见。惟循地之理以求之,然后能知其所在。葬者能知其所在,使枯骨得以乗之,则地理之能事毕矣。

乘是利用、秉承的意思,“乘生气”即利用秉承生气。《葬书》此言“葬者,乘生气也”,说的是阴宅,实际上阳宅同样是“乘生气”。乘生气,这是风水学的总原则,也是它的核心原则。风水学的宗旨,就是寻找和充分利用阴阳谐和、五行得当的生气,从而为人带来吉祥幸福。

自《葬书》之后,“气”的理论便成为风水的中心问题,一切具体的的风水活动都必须以得生气为主而展开。所谓“乘气”、“聚气”、“顺气”、“界气”等等,总以得生气为主。风水特别忌讳“死气”、“泄气”、“漏气”,认为这样会带来恶运,放跑财源,乃至导致疾病。

2、藏风得水说,首次提出“风水”的概念。

看《葬书》原文:

经:气乘风则散,界水则止。古人聚之使不散,行之使有止,故谓之风水。风水之法,得水为上,藏风次之。

注:谓生气随支垄体质流行,滔淊而去,非水界则莫之能止。及其止也,必得城郭完宻,前后左右环围,然后能藏风,而不致有荡散之患。《经》云“明堂惜水如惜血,堂里避风如避贼”,可不慎哉!高垄之地,天阴自上而降,生气浮露,最怕风寒,易为荡散。如人深居宻室,稍有罅隙通风,适当肩背,便能成疾,故当求其城郭宻固,使气之有聚也。

“藏”是风水学的要害。“藏风”有两个意思,一是指把生气藏住,二是指防止风把生气吹散。风水学上并不是一味反对有风,它把风区分为两种,一种是吹散生气的风,所谓“气遇风则散”,这里的风指强风、烈风、大风、冷风,在《黄帝内经》的“九宫八风”图中被称为刚风、折风、大刚风、凶风,1中医称为邪风。另一种是缓缓流动的风,所谓“风为送气之媒”,乃指微风、和风、暖风,在《黄帝内经》的“九宫八风”图中被称为婴儿风、弱风、大弱风等。1风水学强调要避开强风,求得微风。

“得水”,是因为气遇水则止。风水定律“山环水抱必有气”,何以水抱必有气?现代科学研究说明,水最容易吸收微波。“气”遇水则界,是水收拢了宇宙之气的缘故。

3、形势说。

《葬书》之“经”曰:

千尺为势,百尺为形。势来形止,是为全气。

此种理论被称为“形势”说。

4、四灵说。

《葬书》之“经”曰:

夫葬以左为青龙,右为白虎,前为朱雀,后为玄武。玄武垂头,朱雀翔舞,青龙蜿蜒,白虎驯俯。

此种理论被称为“四灵”说。

形势说和四灵说,共同构成了风水格局理论。其中形势说解决的是格局在宏观方面远近、动静、大小比例的问题,四灵说解决的是穴场与其围藏要素的关系问题。

5、方位说。以土圭法测其方位,确定具体的建筑地点和建筑朝向。

《葬书》以上述五大要点,确立起风水理论的基本原则,回答了风水学的第三个前提问题。

 

结论

通过以上分析,可见《葬书》回答了风水学的前提问题,系统地建构起风水基本理论,从而确定其在风水学史上的“经”的地位。其被称为“葬经”,可谓名副其实,得其所哉。

(作者系山东曲阜师范大学 孔子文化研究院教授,博士生导师)



  作者简介:刘彬,曲阜师范大学孔子文化研究院教授,副院长,博士生导师,中国周易学会理事。研究领域:易学和儒家哲学。

1引自韩增禄《风水学说新解》,《今日中国》(中文版),199612期,第51页。

1 (清)永瑢等撰:《四库全书总目》(上册),卷一0九,中华书局,1965年,第921页。

1 于希贤:《法天象地——中国古代人居环境与风水》,中国电影出版社,2006年,第1页。按:笔者引用时,对于教授三个前提的顺序作了调整,将其第二条调整为第三条,将其第三条调整为第二条。

2 (晋)郭璞:《葬书》,《四库全书》电子版,香港迪志文化出版有限公司,1999年。下所引《葬书》,皆同。

1 (汉)郑玄注、(唐)孔颖达疏:《礼记正义》(下),北京大学出版社,1999年,第13241325页。

2 (魏)何晏注,(宋)邢昺疏:《论语注疏》,北京大学出版社,1999年,第9页。

3 (魏)何晏注,(梁)皇侃疏:《论语义疏》,卷一,《四库全书》电子版,香港迪志文化出版有限公司,1999年。

4 (魏)何晏注,(宋)邢昺疏:《论语注疏》,北京大学出版社,1999年,第9页。

5 (宋)朱熹撰,廖名春点校:《周易本义》,中华书局,2009年,第166页。

6 (宋)黎靖德:《朱子语类》,卷七十二,中华书局,1986年。

1 (清)李光地纂,刘大鈞整理:《周易折中》,巴蜀书社,1998年,第366页。

2 (清)李光地纂,刘大鈞整理:《周易折中》,巴蜀书社,1998年,第366页。

1 《黄帝内经·灵枢经》,卷十一,《四库全书》电子版,香港迪志文化出版有限公司,1999年。

1 《黄帝内经·灵枢经》,卷十一,《四库全书》电子版,香港迪志文化出版有限公司,1999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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